關于廣州南洋電纜有限公司與南邊電網下屬公司簽定合同的布告
一、 合同中標及簽署概略
廣州南洋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南洋”)為以下投標項目的中標單位,詳細中標內容如下:
1、我國南邊電網有限職責公司(以下簡稱“南邊電網”)2017年主網線路資料第二批結構投標
物資品類:110kV電力電纜,標的稱號:廣州,中標份額:35%
物資品類:220kV電力電纜,標的稱號:廣西、貴州、廣州,中標份額:40%
2、廣東電網有限職責公司(以下簡稱“廣東電網”)2018年中低壓電纜、低壓電線等資料結構投標
標的稱號:10kV交聯電纜(阻燃型),中標份額:6%;
標的稱號:低壓低煙無鹵線纜(含耐火電纜),中標份額:100%;
標的稱號:低壓電纜(阻燃型),中標份額:5%;
標的稱號:電線,中標份額:10%;
標的稱號:鋼芯鋁絞線,中標份額:12%;
標的稱號:架空絕緣導線,中標份額:15%
3、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2018年10kV交聯電纜(阻燃型)結構投標
標的稱號:10kV交聯電纜(阻燃型),中標份額:10%
4、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配網類物資結構投標
標的稱號:低壓溝通電力電纜(阻燃型),中標份額:22%;
標的稱號:低壓電線,中標份額:22%;
標的稱號:架空絕緣導線,中標份額:40%;
標的稱號:10kV 溝通電力電纜(阻燃型),中標份額:25%;
標的稱號:鋼芯鋁絞線,中標份額:50%
5、廣東電網2018年10kV防白蟻型交聯電纜結構投標
標的稱號:10kV交聯電纜(防白蟻型),中標份額:25%
6、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2018年主網二次類物資結構投標
物資品類:操控電纜,標的稱號:操控電纜,中標份額:30%
7、海南電網有限職責公司2018年線材類物資結構投標
標的稱號:10kV交聯電纜(阻燃型),中標份額:15%
8、廣東電網2018年35kV-500kV線路維護、繼電維護信息系統子站等設備資料結構投標
標的稱號:操控電纜,中標份額:40%
9、南邊電網2018年主網線路資料第一批結構投標
物資品類:110kV電力電纜,標的稱號:廣東,中標份額:30%;
物資品類:220kV電力電纜,標的稱號:廣東,中標份額:60%
10、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2018年操控電纜結構投標(第二標段)
標的稱號:操控電纜,中標份額:40%
因為上述投標為結構投標,每個標包的詳細中標金額需由廣東電網及部屬各供電局、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海南電網有限職責公司依據物資所需狀況確認,廣州南洋需按要求與項目單位簽署書面合同。
到本布告日,上述標包中廣州南洋已簽定并收到原件的合同金額總算計到達
68,291.63萬元。(其間第一筆18,096.05萬元的合同、第二筆21,799.44萬元的合同、第
三筆11,962.71萬元的合同。本次布告為上述標包已簽定并收到原件的第四筆合同,該筆金額為16,433.43萬元。)
二、買賣對手方介紹
1、基本狀況。
南邊電網于 2002 年 12 月 29 日正式掛牌建立并開端運作。公司屬中心辦理,由國務院國資委實行出資人職責。公司供電區域為廣東、廣西、云南、貴州和海南,擔任出資、建造和運營辦理南邊區域電網,運營相關的輸配電事務,參加出資、建造和運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從事電力購銷事務,擔任電力買賣與調度;從事國內外投融資事務;自主展開外貿流轉運營、國際協作、對外工程承攬和對外勞務協作等事務。廣東電網是南邊電網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金 360 億元。前身為廣東省廣電集團有限公司,2005 年 3 月 31 日更名為廣東電網公司,2014 年 6 月 4 日更名為廣東電網有限職責公司。2012 年 1 月 1 日,下轄的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正式分立由南邊電網公司直管。
2、買賣對方與公司不存在任何相關聯系;近三年與公司產生多起相似事務。
3、買賣對方的履約才能。買賣對方為中心辦理的國有特大型企業,在南邊電網開展和南邊電力資源甚至動力資源優化裝備中發揮主導作用,承當著施行國家西部大開發、西電東送戰略的重要任務。資金實力雄厚,信譽優秀,為公司一向以來的協作客戶,履約狀況一向堅持杰出。
三、合同首要內容
1、合同收效條件:合同協議書經兩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兩邊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2、合同標的:110kV電力電纜、220kV電力電纜、10kV交聯電纜(阻燃型)、低壓低煙無鹵線纜(含耐火電纜)、低壓電纜(阻燃型)、電線、鋼芯鋁絞線、架空絕緣導線、低壓溝通電力電纜(阻燃型)、操控電纜、低壓電線、10kV交聯電纜(防白蟻型);
3、合同總金額:16,433.43 萬元;
4、合同兩邊:買方為廣東電網及部屬各供電局、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海南電網有限職責公司,賣方為廣州南洋;
5、簽署地址:買方所在地;
6、合同實行期:按相應合同的約好實行;
7、合同價款付出:合同價款分預付款,入賣方制品庫款、到貨款和質保金四次付出,付款方法:電匯、匯票或支票以及兩邊認可的其他方法
8、違約職責:關于買方或賣方的違約行為,依照兩邊簽定的相應的收購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實行;
9、爭議處理方法:兩邊在合同實行中產生爭議時,應首要經過友愛洽談處理;洽談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履約確保金:賣方應在合同簽定后 5 個工作日內(含本數)向買方提交金額為合同價格 10%的履約確保金,有效期自賣方履約確保金提交買方之日起至合同項下貨品悉數完結裝置、調試、交代實驗和檢驗合格并經買方檢驗合格投入運轉停止。履約確保金有效期停止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且無索賠(有索賠待索賠完結后),買方將履約確保金交還賣方。
四、合同實行對公司的影響
1、公司 2017 年度經審計的運營總收入為265,434.50 萬元, 凈利潤為 5,671.01 萬元,具有實行合同的資金;公司現在的產能可以確保合同得到正常實行。
2、合同的實行對公司事務、運營的獨立性不產生影響。公司首要事務不會因實行該合同而對買賣對方構成依靠。
五、合同實行的危險提示兩邊已簽定的相應收購合同中已就違約、爭議,以及遭受不行估計或不行抗力時的應對辦法和職責歸屬等做出明確規定,但在合同實行期間或許呈現的各種問題仍有或許對合同的實行形成影響。
六、其他相關闡明
1、公司是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公司將繼續跟進以上結構投標項目中剩下合同的簽署狀況并及時進行發表。
3、備檢文件:廣州南洋與廣東電網及部屬各供電局、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廣州供電局有限公司、海南電網有限職責公司簽定的相應收購合同。
特此布告。
廣州南洋電纜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